出生入死网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冯莲6月13日,记者从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获悉,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件破坏交通设施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并当庭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0月17日至11月18

先后7次盗窃铁路“鱼尾板”,男子犯破坏交通设施罪获刑3年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冯莲

6月13日,鱼尾板记者从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获悉,先后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件破坏交通设施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次盗并当庭宣判。窃铁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0月17日至11月18日期间,犯破被告人马某携带作案工具扳手、坏交获刑钢管等工具先后7次在冕宁县泸沽铁路大桥上,通设使用同一方式拆卸下正在使用中的施罪成(都)昆(明)铁路线与峨(眉)广(通)铁路线安宁河联络线路钢轨护轮轨夹板 (俗称“鱼尾板”),用自己的鱼尾板小型货车运至冕宁县高阳街道废品收购站,向被告人王某出售。先后

王某在明知马某销售的次盗赃物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7次予以收购并转卖。公安机关查获时,窃铁从王某处收缴“鱼尾板” 40块。犯破经鉴定,坏交获刑被告人马某多次采用破坏手段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通设铁路设施的行为,足以造成列车颠覆、毁坏或者更加严重的后果。

归案后,两名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及量刑情节,最终法院判决马某犯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没收作案工具;被告人王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单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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