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就看,信息权威,披露专业,不完及时,整不中国证监全面,玉禾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田收
关于对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示函决定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信息未对佳木斯分公司被桦南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等相关事项予以报告和披露,披露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完不及时。整不中国证监
你公司的玉禾上述行为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田收规定,我会决定给予你公司出具警示函的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信息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