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5月11日,福建房新京报记者从福建省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获悉,明暂满年该局已发布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规定的停执通知。通知显示,行商暂停执行商品住房未满三年不得交易的品住相关规定。
据悉,上市2018年5月8日,交易三明市发布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规定通知》,其第二条规定:“三明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在三明市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福建房非三明市区户籍居民在三明市区购买第一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明暂满年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未满三年的停执,不得上市交易。行商企事业单位、品住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三明市区新购买的上市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三年后方可转让。交易”
根据三明市住建局的最新通知,从5月9日起,暂停执行上述关于商品住房未满三年不得上市交易的规定。